家电报废制度缺失:企业无统一回收标准

    “小车不倒只管推”,这是国内超龄家电的真实写照。近日,记者在北京走访调查消费者时发现,家电的“超龄”使用情况严重。很多消费者对于“家电寿命”概念也十分模糊。业内专家建议消费者不要使用超龄家电,继续使用将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同时呼吁国家和相关企业联手出台相关“退休”政策,让超龄家电的回收走向正轨。

    近半消费者不知使用年限

    随着早期电热水器、抽油烟机等厨卫家电8-10年使用年限的到来,由家电“超龄服役”引发的安全事故正呈逐年上升趋势。然而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消费者对家电使用年限的概念却模糊不清。

    “家里的电热水器前两天突然出现故障,请了专门的维修人员上门查看。结果被维修人员告知,电热水器是2001年安装的,都11年了,远超国家规定的8年使用年限,建议进行报废处理。其中一些电线都已经老化,很容易发生漏电,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家住朝阳区的杨女士向记者表示,此前并不清楚家电还有使用年限。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像杨女士这样情况的消费者还有很多。对家电的使用年限完全不了解,普遍认为除非家电出现故障,维修又太贵后,才会选择置换,而如果不影响使用的话,将一直使用下去。

    据相关资料显示,45.3%消费者不知道家用电器有使用年限,而35%的消费者家中还有“过期”的老旧家电在服役。造成这些家电“超龄服役”的主要原因在于还能够正常使用,还有一些消费者因为家庭经济状况不好,不舍得换掉。

    针对家电“超龄服役”的情况,帕勒咨询公司资深董事罗清启建议消费者按照设计寿命来使用这些家电。“家电一旦超过使用年限后,往往本身会存在很多安全隐患。”家电分析师梁振鹏也表示,家电使用时间超过其使用年限后,不管是其电气性能还是安全性能都会有所下降,容易出现漏电、漏煤气等问题。时间久了,还可能出现电路板燃烧等风险,直接威胁消费者的生命安全。

    帅康集团副总裁刘春华也向记者表示,逾越年限使用电器,不仅存在大量安全隐患,同时家电超龄使用的耗电量也是相当惊人的。相较于正常使用期内的家电产品,超龄家电的耗电量要增加20%,甚至达到40%,可谓名副其实的“电老虎”。

    生产企业无统一回收标准

    记者通过调查发现,各类家电产品的使用说明书上一般都会对三包标注非常明确,但对于使用年限等相关说明却并不凸显,往往只是在使用手册上提及一下。而消费者在选购家电时也往往只关注产品的性能和价格,对于家电使用年限的问题似乎鲜有关注。

    对此,中国电子商会副秘书长陆刃波表示:“企业应该在产品标识上给予明示、警示,并对消费者加大家电使用年限危害的宣传。”

    据了解,从2008年5月1日起,国家就开始实施《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通则》(以下简称“通则”),通则里明确规定了家电安全使用参考年限。如彩电、空调器8-10年;电热水器、煤气灶、洗衣机、吸尘器8年;电冰箱12-16年;电饭煲、电风扇、微波炉10年;个人电脑6年;电吹风4年;电热毯6年。

    实际上,通则的宣传推广力度仍有欠缺。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基本上高达九成用户不知道国家还有这方面的规范,这也是 “超龄家电”横行的一个原因。家电世界网总编辑陈礼明对此表示,这与中国传统节约美德以及消费者缺乏科学使用知识有关。消费者往往对家电使用年限不重视,购买时最多是拿它作为一个判定产品好坏的参考因素,而在使用过程中只注重眼前,“能用、好用”就行。这样一来,就给企业的回收工作带来较大影响。

    刘春华表示,帅康集团内部早就成立了专门的“超龄厨卫”管理部门,通过信息化系统,统计出售的产品及顾客信息,提前1年通过电话提醒用户产品即将达到使用年限,应该进行更换。若用户经过多次提醒不愿更换,则会安排售后服务人员上门为其检修,尽可能地排查安全隐患,并提醒用户应该淘汰超龄电器。该部门同时负责对“下岗”家电进行报废、处理及再利用。

    梁振鹏表示,超龄家电横行与国家整体经济状况也存在较大关系。由于我国的消费者收入相比发达国家较低,使得电器达到使用年限后,存在舍不得扔的情绪。此外,当前的家电回收体系不健全,折旧随便给几十块钱,没有统一规范的回收网点。

    相关政策亟待出台

    据了解,自2009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于去年12月31日到期。随着“以旧换新”政策的退去,废旧家电便成了消费者一块心病。记者通过采访发现,在政策施行期间,一般消费者换购七八件家电,往往能节省四五千元。而如今卖给收废品的,往往一台电视、冰箱就十几元到上百元,导致消费者不愿更换旧家电。

    事实上,“以旧换新”政策的取消,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废旧家电乱丢乱弃。这样一来,环境污染、健康安全等问题凸显。陈礼明表示,尽管监管家电超龄难度较大,不易实现,但是政府可以重新推出类似“以旧换新”的政策来引导消费者正确处理超龄家电。

    超龄家电存在大量安全隐患,但是为何国家没有出台法规加以规范。对此,罗清启向记者表示,想要从政策法律、监管方面来解决难度较大。“家电不像汽车,如果说一辆汽车坏在路上,或者存在较大隐患,可能会引发交通堵塞和重大交通事故,这个后果是极为严重的,所以国家对汽车有强制报废的规定。”

    记者发现,回收超龄电器过程中最大的难题就是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不够完善。虽然有相关的家电使用年限的标准和法规,但是目前还没能深入落实,执行力度不够,宣传也没有跟上。对于回收后的超龄电器,国家没有出台相关的措施进行处理,处理方式也没有统一的标准。

    刘春华认为要想彻底解决这一市场现状,家电知名品牌都应该自觉地负起责任。首先,大力向消费者普及超龄电器带来的危害,让消费者从意识里认可电器适时更新的必要性。其次,推出超龄电器回收享补贴等活动形式,调动消费者更新电器的积极性。

    梁振鹏对此表示认同,首先,从市场角度来说,国家再度出台“以旧换新”政策,进行财政补贴,无疑是一个很好地解决办法。其次,对于生产企业来说,可以采取“谁生产、谁负责”,在自己的销售网点、售后网络体系里建立回收点,按照统一回收制度回收这些超龄家电。同时还可以向消费者开放折价回收,即消费者拿之前的旧产品来,就可以在购买新产品时享受八九折的优惠。通过这些手段,生产企业不仅能够提升新产品的销售,还可以对回收旧家电进行拆解,是一个一举多得的举措,是完全可行的